★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醫療器械的說明書╃₪◕、標籤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 )通用名稱╃₪◕、型號╃₪◕、規格;
(二)生產企業的名稱和住所╃₪◕、生產地址及聯絡方式;
(三)產品技術要求的編號₪◕↟◕,
(四)生產日期和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五)產品效能╃₪◕、主要結構╃₪◕、適用範圍;
(六)禁忌症╃₪◕、注意事項以及其他需要警示或者提示的內容;
(七)安裝和使用說明或者圖示₪◕↟◕,
(八)維護和保養方法,特殊儲存條件╃₪◕、方法₪◕↟◕,
(九)產品技術要求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內容│▩↟☁╃。
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還應當標明醫療器械註冊證編號和醫療器械註冊人的名稱╃₪◕、地址及聯絡方式│▩↟☁╃。
★★*根據《產品質量法》規定,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工業產品,必須符合**人體健康和人身╃₪◕、財貯
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即,在國內使用的電器插頭型式和尺寸要符合《產品質量法》等的要求│▩↟☁╃。
★★*HS編碼為9018章,全章均在《禁止進口的舊機電產品目錄》( 2018版)內,即本章項下的舊醫療器械禁止進口!